重庆市文物局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7-03-1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重庆市文物局拟从三个方面着力,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要求,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推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学习宣传纳入普法教育规划,纳入党校和行政学院的教学内容。全力策划推进一批涉及文物保护的广播电视栏目、公益广告、微视频等法治文化宣传精品,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切实营造全社会依法参与、依法保障、依法享有文物保护利用的法治氛围。

二是加快文物立法步伐。积极争取重庆市人大、市委法治办、市政府法制办支持,适时启动《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修订工作,加快修订完善《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重庆市钓鱼城遗址保护办法》,推动出台《重庆红岩遗址保护区管理办法》,参与配合《重庆市公共文化服务条例》立法工作,力争在立法上有突破、执法上不出错、守法上有特色。

三是提升依法行政效能。认真落实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文物部门的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和网上审批,优化文物行政审批程序, 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促进文物行政部门职能转变。(重庆市文物局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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