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召开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7-03-22

 3月10日,江苏省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座谈会在南京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全省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会上公布了首批省级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名单。江苏省政府副省长张敬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王思源主持。

  省文化厅通报了近年来江苏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取得的成绩,介绍了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开展的工作举措,提出下一步将指导文化文物单位发掘优质文化资源,采取多种开发经营方式,创作生产更多面向市场的、适应现代生活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省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负责同志,南京博物院、南京图书馆、南京市博物总馆、苏州博物馆等试点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张敬华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全省文化文物单位要借助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的“东风”,大胆探索,先试先行,加快形成有利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和经营的政策和机制,培育可复制可推广的文化创意开发成功模式和先进典型,带动和引领全省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全面提升。

  张敬华强调,对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要加强研究、积极扶持。一是要注重模式创新。支持文化文物单位采用合作、授权、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多种模式进行开发。二是要注重营销推广。探索适合文化创意产品的营销策略,要在保障公益的基础上探索以企业的方式推进。三是要注重完善激励机制。一方面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收入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另一方面对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的人员给予绩效奖励。四是注重品牌效应。打造一批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的江苏文化创意领军单位和创意品牌。五是注重政策保障。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对文化文物单位事业发展的反哺机制,将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纳入文化文物单位运行评估绩效考核机制。

  张敬华指出,各级政府和文化文物部门特别是试点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里的有关部署要求,多想好办法,探索新路子,允许试错,努力推动全省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实现更大发展。

  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徐耀新,省文化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马宁,省文化厅副厅长、南京博物院院长龚良,省文物局局长刘谨胜,以及省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领导,各市分管副市长、文广新局主要负责同志,部分省级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此次会议。(汪  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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