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6-05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切实推进河南文物安全工作水平整体提升,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5月18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如何进一步做好全省文物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提出,一要全面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在落实好部门监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的同时,特别要落实好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罪责,健全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并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和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离任审计重要内容。二要加强日常检查巡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各级政府要将文物安全纳入社会综合治理,每年开展一次文物安全检查评估。同时加大协同配合,严厉打击各类文物犯罪行为,严惩法人违法。三要健全监管执法体系,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各级政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安全防护工作,力争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打击文物犯罪人人尽责的良好社会氛围。四要强化科技支撑,提高防护能力。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五要加大督察力度,严肃责任追究。省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文物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督察力度,制定文物法人违法案件线索移交办法,让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成为工作常态。


为确保《意见》精神落到实处,全省范围内传达学习活动正在进行,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对河南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夯实地方政府文物安全主体责任,针对文物违法案件高发频发、屡禁不止,文物流通领域非法交易,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等存在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加大联合打击整治力度,确保全省各级各类文物安全。


(来源: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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