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局等三部门服务保障全省治危拆违攻坚战 消除历史文化建筑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2017-02-27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浙江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文物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服务保障全省治危拆违攻坚战消除历史文化建筑安全隐患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在开展治危拆违攻坚战中要坚持服务大局,主动谋划,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坚持规划先行,结合规划编制工作,综合研究制定治危拆违政策,妥善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类历史文化建筑;要坚持分类指导,认真排查,全面梳理,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置;要坚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治危拆违攻坚任务顺利推进,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历史文化建筑的日常养护和检查巡查。(浙江省文物局综合处 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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