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出台《“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2-03-21

3月21日,经黑龙江省政府同意,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管理局)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四五”文物事业进行谋篇布局。

在“十三五”期间,黑龙江省文物保护理念不断更新,文物资源系统保护、科学研究、依法管理、合理利用得到不断加强,文物事业得到蓬勃发展,为“十四五”期间继续迈上新台阶奠定了扎实基础。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文物事业发展的总体部署,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积极对接国家文物政策红利和战略目标,紧密结合黑龙江省情实际编制而成。《规划》是推动文物“活起来”,讲好黑龙江故事,促进黑龙江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和基本遵循。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黑龙江文物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科学设定了2025年主要目标,系统谋划了不可移动文物、考古、革命文物、博物馆四个领域工作。其中,重点围绕加强文物资源管理、强化文物古迹保护和利用、推进文物安全工作、推进考古发展、加强考古研究、健全考古制度、强化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顶层设计、完善革命文物基础数据建设、加强重点革命文物审批保护管理、推动革命文物活化传播展示、推动革命文物与旅游融合、优化博物馆体系布局、强化可移动文物征藏和保护、提升博物馆服务能力14项主要任务开展推进。

为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规划》同时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法治保障、强化政策支持、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强化监测评估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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