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旅游专列业务纳入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统一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旅游市场发展情况,现就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旅游专列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即日起,恢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旅游专列业务。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 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113号)要求,将旅游专列业务纳入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统一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旅游专列疫情防控工作。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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