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成立文物考古研究院和古建筑保护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7-09-11

9月1日,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在济南成立。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山东省副省长季缃绮出席成立仪式并为两个研究院揭牌。

  顾玉才代表国家文物局对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的成立表示祝贺。他指出,两个研究院的成立,是继山东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山东省文物保护修复中心成立后,山东省强化文物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山东省委、省政府对文物工作的高度重视,必将极大地促进山东文物事业发展,在全国文物系统也将起到示范作用。相信新组建的两个研究院,一定能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公众、探明中国古代文明起源、构建山东古代历史、助推大遗址保护、培养考古学和古建人才队伍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文物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季缃绮指出,山东省委、省政府决定将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更名为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将省文物科技保护中心更名为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文物部门和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加强文物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文物工作能力水平。希望新成立的两个研究院,认清形势,扛起责任,担起使命,全力做好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推动全省文物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据山东省文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晓波介绍,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均为山东省文物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中,古建筑研究院原单位经营性职能全部剥离,主要承担地上古建筑的调查、规划、设计、研究和保护,开展相关学术交流合作,培养专业人才。周晓波表示,两个研究院的成立,为山东文物事业的长远发展开启了新篇章,全省文物系统将以此为动力,履职尽责,不辱使命,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努力实现从文物大省向文物强省的新跨越。(鲁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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