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次出台的文物违法线索奖励办法今日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2020-06-12

为严厉打击文物违法行为,鼓励群众积极提供文物违法线索,重庆市印发了《重庆市文物局对提供文物违法线索奖励办法(试行)》,并于2020年6月11日正式施行,这是重庆首次出台文物违法线索奖励办法。为保障《办法》实施效果,营造全社会爱护文物、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打造文物安全的保护网,重庆市文物局采取三项措施,开展广泛深入宣传。

一是及时部署宣传工作。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重庆市文物局对提供文物违法线索奖励办法(试行)>宣传的通知》,统一部署宣传活动,要求全市文博系统以“5·18国际博物馆日”和“6·13文化与自然遗产日”为着力点,开展集中宣传工作。

二是广泛应用网络媒体宣传。通过重庆日报全媒体向社会公布《办法》全文,在市文化旅游委官网和重庆文物公众号发布全文,并附上相关政策解读,扩大了广大群众的知晓面和理解度。

三是开展多点多向宣传。全市文博系统在“5.18国际博物馆日”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江津区、石柱县、江北区、潼南区制作展板进行宣传;黔江区、大渡口区、武隆区利用博物馆LED户外宣传屏轮番播放宣传;忠县、巫溪县、巫山县、万州区、云阳县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号发布信息宣传;大足区在开放的、重要的文博单位张贴重庆市文物局受理文物违法线索电话、邮箱;梁平区、垫江县、南岸区在车站、广场等人流量密集的地方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现场讲解进行宣传。


(来源:重庆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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